过去和母亲一起生活的千寻君是个小学生,家事全能。他的信条是“不工作的人没有食物!”元找到了他,千寻只好跟着他出了他住了多年的房子,因为那已经不是他的家了。原来,他的叔叔影投元,表面上是个有钱有才华的服装设计师,但实际上却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生活白痴,这样邋遢的生活态度让千寻完全无法接受!更让千寻自尊心痛的是,因为千寻还是个小学生,元才愿意无条件让他活下去。到了这栋漂亮的宅邸,袁征把它弄得像猪窝一样,惹得千寻怒火中烧,于是立马把眼前的问题抛到一边,千寻立即着手装修。等千寻回过神来,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。见千寻对管家的关心,他决定任命千寻为“婢女”管理宅邸,让千寻可以用“劳力换取学杂费”。生活费”,算是维护了千寻的自尊,于是性格迥异的两个人美好的同居生活就这样开始了……